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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6-11-21 03:32 /衍生同人 / 编辑:秋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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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庭隐私的投稿+潜在证据+舞台谜案+几笔勾销》第1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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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台谜案

作者:土屋隆夫

哪怕是一次也好,真想能有涉足杀人现场的机会。历其境地站在血迹未的现场,眼仔观察一切——从开始写推理小说以来,我常有这样的企盼。

我知这种几近幸灾乐祸的想法实在是不应该。可是,我向同行的作家们探问的结果,发现他们也都着这样的企盼。所以,不应该的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而已吧?

举例来说,在推理文坛上以极端尊重女而闻名于世的相川哲,也对我的发问皱着眉头这样回答:“我没有这样的念头。由幻想的世界踏现实里——这样的事情我不喜欢。我瞧不起有这种杀伐之气而喜欢凑热闹的人。”但,在这之低声音,支吾其词地告诉我地却是这样地话,“不过……倘若被害者是个女人,而这个尸又是一丝不挂地……这就另当别论了……这句话是纯粹站在艺术角度而言的……我不但不反对自己有这样的遭遇,甚至于盼望能有这样的机会哩。”说毕,他还眼睛充光辉地着我的手说:“但愿我们能早有这样的幸运呢。”

谴环过新闻记者的阿洋对我同样的提问,不经考虑就回答说:“现场?我当然很想呀。实际上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尸了。”接着他又说;“最好是案子刚刚发生的现场——也就是说,自己是第一个发现事件的人。已有大批刑警人员赶到,那样的情形就没有意思。我希望的是自己第一个来到现场。我能很地发挥自己的观察和推理头脑——然就是锐利的直觉。这一切都在?那间行。接着,我的角上泛起会心的微笑。我知!这个家伙是‘三亿元事件’的羽之—……要是遇上这样的事情,不是太惬意了吗?而实际上我们都在步电视或周刊杂志的尘,实在人泄气哩。”这当中的面一段,他是以神采飞扬的神说的。

“杀人事件?那太好了!”作家西村正太说得更是脆俐落,“可是,这种事情等着不一定会降到头上来的。脆自己,怎么样?你可以把太太拿来作为被害者,这样你就有临犯案现场的机会,同时也会尝到凶手会有的恐慌觉——你不认为我这个点子很妙吗?”

他当场提供这么贵的意见,实在令我太郸继了。

但,你当然不能全面接受他们所说的这些话。因为推理作家,包括我在内,一般来说都是胆怯而经不起雌继的。他们有写出血临临故事的本事,可是,当他们看到真正的尸时,有几个不会吓得线都没有呢?

述相川氏所说的“希望能有机会看到全美人的尸”,其实也是他习以为常的违心话之一,他这个人是连活着的美人儿都不敢正视的。面对美人时,他总是要出腼腆相而不敢抬眼——他就是这么个料子。

因此,盼望有机会遇到杀人事件——这只是毫无现实的空想而已。这些人明知不可能遇到这样的事情,却以沉湎于无害的幻想而自得其乐。

可是……

这不可能遇到的事居然发生了!我是说,杀人事件就在我的眼展开了!

有句话说至诚通天。可是,菩萨怎么会足推理小说作家痴人说梦般的祈呢?纵然是为了生活,却在纸面上杀害无数男女,更有些人还恬不知耻地歌颂完美犯罪的伟大之举——我想这是菩萨对像我这样的人的一种惩罚吧?

总之,现实的杀人事件发生了。

就倒在我的眼数步之外。

站在犯案现场的我,一直直视着被害者的行,将他直到毙命的情形全都一览无遗。

而我却指不出凶手是谁!

原来,推理小说作家的推理能全部是骗人的。但我也有我的自负。我起码可以整理记忆,用来探索命案的蛛丝马迹。

不管怎样,这个事件非早破案不可。因为我已不是单纯的目击者,而是受到牵连被视为嫌犯,怎么能够不洗雪自己的冤情呢?

这起杀人事件到底是怎么样发生的?

下面就听我娓娓?述详的经过吧。

依时间的先顺序,我想我应该先谈大约于二十天发生的事情才对。

我记得这好像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时分。我之所以对时间的记忆不很准确,是因为当时的我连闹着眠不足,在心浮气躁的情形之下,烟抽得凶、酒喝得,所以,精神状有些朦胧的缘故。

这是有原因的。

当时我在《石杂志》的要之下,正要写一篇小说,而截稿期就在数。可是,作品不但一行都没写出来,连对题目的构想都没有。

松本清张氏曾经以“耳朵几乎要流出血来”一词形容作家这个时候的苦,实际上这种苦是够凄惨的。伏在案巷瘤独语、放歌狂笑——这样的人不像是个疯子吗?

还是写不出来。不如趁早对杂志宣布:请他们原谅吧。

说老实话,我心里这时已萌起放弃的念头。我本来就是文章写得很慢的人,在剩下不多的子里完成七十张稿纸的作品,真是谈何容易的事情。

编辑部索稿时如果说“这次请您写黄一点儿的东西”,那我就不会受这么大的煎熬了。

将脸孔贴在“因火上升而如痴如醉的女人的息柏欢扮而冒着的大之上”,同时抵着“令人恍惚的神秘之林”,“沉湎在羽化登仙之境”——如果要写这类描绘男女情的文章,我十分在行,哼着小调都能以一泻千里的速度写出来。

如果要我写这类文章,我有一辈子都写不完的材料。因为我在这一方面有30年的经验,当然能驾就熟。

但,《石杂志》的编辑部为我准备的是“有奖征答·凶手是谁?”这么一个标题,要我写本格推理猜谜小说。

最令作者头的莫过于这类猜谜小说。

这种作品我以试过两三次,结果每次都归于失败。

既然是猜凶手是谁,一下子就被猜到谜底的作品当然不能算上乘。所以,作者在谜案的设局上非特别费一番心思不可,同时,也得为诡谲之设计而绞尽脑:意想不到的凶手,收场无缝的一大转,读者完全被作者戏一场而有一个人猜到谜底——作者一定要做到这样的地步才能座。

然而,作者这个时候不能以打一次胜仗而沾沾自喜。揭晓,读者们以排山倒海之寄来的抗议信会令你手足无措。

伏笔毫无逻辑。收场过于牵强附会。以这样的作品哪有可能让人猜出凶手是谁?如此拙劣的作品令人不齿。

混账东西!我寄了三张明信片。退还我21元邮资吧!

从来没有看过如此的劣作!这是本没有诚意应付读者的骗局!我要以欺诈控告!

看到堆积如山的这类信件时,我真是哭无泪了。但谁你是以写小说为业的呢?

因为有这样的车之鉴,所以来我写过一次相当平易的作品。这样的有奖征答小说,写明信片来的当然都答对。我以为读者们这一下会皆大欢喜,热烈拥戴我这个作者。结果,我尝到的是惨不忍睹的下场。

你这个作者太瞧不起读者!这种骗三岁小孩的作品,还谈得上是推理小说吗?如此的作者及早封笔算了!

这种程度的作品,我想我也能写。请你帮我介绍一家杂志社,行吗?

读这部作品时,我为作者之老朽而无限惆怅。往年妙笔,已不复在。作者可休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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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隐私的投稿+潜在证据+舞台谜案+几笔勾销

家庭隐私的投稿+潜在证据+舞台谜案+几笔勾销

作者:土屋隆夫 类型:衍生同人 完结: 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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